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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hew | 19th Aug 2008 | 廣告設計(Graphic Design) | (407 Reads)

由於地域性限制和語言障礙,海外宣傳單設計文化交流很難做到面對面的直接交流,所以演出相關介紹材料的作用就十分重要。但考慮到文化理解和差異的問題,國內在宣傳材料的設計上仍存在下列問題。

(一)特色不突出

主要體現劇團特點不清楚。國內的介紹,容易偏重介紹企業歷史和演員、領導以及具體的劇情,或者偏重對節目的說明,但在英文翻譯時往往把戲曲都翻譯為OPERA(歌劇),但在國外,包括日本就會誤解是德法的歌劇。圖片要戲劇化,不要以明星、生活照為主,圖片說明應盡量說明戲劇特點。你介紹的節目或劇種與國外容易誤解的劇種區別在哪裡、特色在哪裡,要一針見血說出特色。

(二)把握文化差異性

做到這一點,關鍵要有想像力並能夠把握住想像力,最起碼需要演出經紀人能夠換位思考,你要站在對方的出發點上來考慮準備資料,對方的文化如何願意接受你的資料,這可能涉及到資料的樣式、顏色、圖片與文字的比例、文體的風格等等,這都要考慮到對方的文化消費習慣。一些公司或劇團會考慮資料的製作成本,不可能按照每個國家來製作一種宣傳冊,這是對的,但製作一次就要盡量國際化一些,獨特一些。

(三)細節要清楚

對外宣傳的資料,要有目的性。宣傳的目的就是要達成演出意向,所以一般性的宣傳資料在考慮到對方地方文化差異的同時還要考慮到道具、器材、演出接待需求等比較實際的問題,特別是目的性強的推廣資料,都要有詳細、深層的附加說明。

(四)音像資料的準備

準備音像資料很重要。音像資料實際是給觀看者第一次直觀體驗,如果提供的音像資料不過關,會直接導致推廣活動的失敗。所以如果沒有精心準備的音像資料,就最好不要唐突地提供質量低劣的東西。音像的時間長度也是一個主要問題,有些人給國外演出機構準備2至3個小時的整本帶子,這樣會導致兩個結果:一是不會有人真正看,對資料缺乏耐心;還有一種後果就是全劇看完了,沒有懸念了,也出現過音像資料由於有價值而被侵犯知識產權的情況。總之,音像資料的時間要恰到好處,按慣例20至30分鐘比較好,閃光點、出彩的地方比較好。給國外的資料時間比給國內的資料時間要更短一些,掌握在5至10分鐘即可。最好在互聯網上建設自己的網頁,如果自己沒有力量建立自己的網站,可以在門戶網站委託建立自己的網頁,這樣,你就可以在文字材料上標明網站地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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